各专业委员会和分会、各省级植物学会: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中国科协组织推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15〕1号),2015年两院院士增选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应为在植物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应为在植物科学技术与工程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
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学会的推选范围。
2.推选的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即应为195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中国工程院还明确规定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院士候选人(兼任技术职务的除外)。
3.凡2009年、2011年、2013年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15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二、推选工作相关要求
1. 我会具有推选资格的机构是专业委员会和分会、省级植物学会;不接受以个人名义进行的推选。
3.在提供反映被推选人基本信息和主要学术成就的材料时,还需同时提交《同行专家评议表》,被推选人须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并获得同意推选的结果(全体同意)。
(1)《附件材料》的附件1的word格式电子文件;
(2)同行专家评议表pdf格式电子文件(每个同行专家可以分别填表,但要生成一个pdf文件);
(3)《附件材料》的附件2至附件6的pdf格式电子文件(文件大小不应大于50兆);
(4)推选单位意见,专业委员会和分会由主任(理事长)签名;省级学会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件)。
2.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使用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填写《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提供word格式电子文件;
(2)同行专家评议表pdf格式电子文件(每个同行专家可以分别填表,但要生成一个pdf文件);
(3)附件材料:候选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不超过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及评述(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不超过5篇、册)。提供pdf格式电子文件;
(4)推选单位意见,专业委员会和分会由主任(理事长)签名;省级学会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件)。
3、被推选人通过学会评选后,再根据两院规定的要求报送完整的推荐材料。
(二)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候选人材料(电子文件)于2月1日前报送至中国植物学会办公室。
联 系 人:蔡瑞娜 鲍红宇
e-mail: bsc@ibcas.ac.cn
联系电话:(010)62836505 82599636
中国植物学会
2015年1月12日